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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联系方式:散户怎么加杠杆-A股公司退市近一年后又收罚单!退市整理期首日股价暴跌46%

摘要:   退市近1年又收罚单。  曾为A股上市公司的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及多位相关当事人日前收到罚单,其中三盛教育被罚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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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市近1年又收罚单。

  曾为A股上市公司的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及多位相关当事人日前收到罚单,其中三盛教育被罚1500万元 。

  值得注意的是 ,该公司一年前从A股市场退市,在退市整理期股价曾单日暴跌46%。

  三盛智慧收罚单

  北京证监局日前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三盛教育及多位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三盛教育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林荣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未按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林荣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曾赳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三盛教育收购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三盛教育子公司购买资产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天雄新材的关联交易、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

  比如 ,对于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22年9月28日 ,三盛教育的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丰投资 ”)与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太力科拟受让卓丰投资持有的三盛教育7411.2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0%。2022年9月30日 ,卓丰投资与太力科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卓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9.80%表决权委托给太力科行使。三盛教育在《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权益变动前,三盛教育的控股股东为卓丰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林荣滨、程璇,权益变动后三盛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德斌 。经查,太力科为曾赳雄实际控制的公司 ,上述权益及表决权变动导致三盛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曾赳雄。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七十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三盛教育在相关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经复核 ,北京证监局认为:

  第一,该局认定三盛教育及其实际控制人案涉违法事实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合在案证据,认定曾赳雄时为三盛教育实际控制人 ,构成组织、指使从事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三盛教育发生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事实认定清楚。对林荣滨作为三盛教育实际控制人及责任人员的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不存在对违法行为重复评价的情况。

  第二 ,该局对三盛教育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认定准确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信披办法》第四条 、第五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 。三盛教育案涉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对违法行为不知情、未参与均不足以作为未勤勉尽责的正当理由。谢华参与实施案涉违法行为时虽未在三盛教育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实际履行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责,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 ,该局已充分考虑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量罚适当 。

  综上,北京证监局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决定对三盛教育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三盛教育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多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对三盛教育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三盛教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多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 ,北京证监局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并对多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退市整理期首日股价暴跌46%

  值得注意的是,三盛教育曾是A股市场的一家上市公司 。2024年6月19日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74号) ,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资料显示,三盛教育于2024年6月2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当天收盘股价暴跌46% ,报0.27元/股,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7月17日,当天收盘股价报0.13元/股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8日被摘牌 。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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